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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9 00:0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產製飲料使用之馬口鐵易開罐應按實際成本計算減除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6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190323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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ÍÍ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產製應稅飲料品,所使用之馬口鐵易開罐容器成本,既經查明以往均按實際成本減除並無困難,依貨物稅稽徵規則第43條第1項規定,應按飲料品容器實際成本計算減除。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