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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房屋稅改為按年徵收有關折舊之認定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73 年 10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6189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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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房屋稅自本(73年)年71日起改為年徵1次,有關房屋稅電子作業處理折舊經歷年數之起算,准以每年630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