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2 07:57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民意代表服務處基地不得免徵地價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7 年 0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7003171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市議員等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處使用之基地,核與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規定不符,不得免徵其地價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