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2 07:57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民意代表服務處基地不得免徵地價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7 年 0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7003171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市議員等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處使用之基地,核與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規定不符,不得免徵其地價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