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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新購巷道土地與建地未鄰接但使用上不可分離者可合併計算地價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8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060752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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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君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其新購之
2
筆土地中,屬進出建築基地之社區公共通行巷道之持分土地,雖未與另一筆建築基地相鄰接,惟如該巷道確係進出建築基地之唯一通道,且使用上有不可分離,而必須同時使用者,應准予併入建築基地計算新購土地地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