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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福利總處及供應中心各種憑證免貼花
公發布日:
民國 67 年 06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363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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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國防部福利總處係國防部為舉辦官兵福利而專設之機構,其分設之福利品供應中心亦屬該部門之分部,其所書立或使用在一般應負納稅義務之憑證,可依印花稅法第
12
條(編者註:現行法第
6
條)第
1
款之規定免貼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