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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榮民總醫院乃特種公務機關不屬印花稅法免稅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06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022461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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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各榮民總醫院,係屬特種公務機關,不屬印花稅法免稅範圍。說明:一、依據行政院80610日台八十研綜字第2765號函副本辦理。二、印花稅法第6條第1款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免納印花稅,所稱「政府機關」,乃指行政機關,所有政府投資之公營事業及政府機關所屬商業性機構,均不適用該項免稅條款。
(依據財政部103年12月15日台財稅字第1304046280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