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7 19:4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附有自動加熱器之罐裝燒仙草等產品非屬應稅貨物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12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5192819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ÍÍ公司所產附有自動加熱器之馬口鐵罐裝燒仙草、四神湯及玉米濃湯等產品,與清涼飲料有別,非屬貨物稅條例第8條規定應稅飲料品之範圍。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