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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附有自動加熱器之罐裝燒仙草等產品非屬應稅貨物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12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5192819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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ÍÍ公司所產附有自動加熱器之馬口鐵罐裝燒仙草、四神湯及玉米濃湯等產品,與清涼飲料有別,非屬貨物稅條例第8條規定應稅飲料品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