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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員工宿舍及其附設餐廳與其他部分房屋使用明確劃分者准按住家用稅率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10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2850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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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使用之員工專用宿舍及其附設員工餐廳,與其他部分房屋使用情形有明確界線劃分者,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