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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8 12:4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機關出具之存款證明不再貼花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05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359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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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關出具有銀錢收據性質之存款證明,屬修正前()印花稅法附表第1類第15目釋例規定之類目,現行印花稅法已經將類目刪除,應不再課徵印花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