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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桔茶如未含人工添加物應按稀釋天然果蔬汁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5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189588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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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司所產製之桔茶,如經查明其所添加之蜂蜜,並未含有香料、色素等人工添加物者,應按稀釋天然果蔬汁
8
%稅率課徵貨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