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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盲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按摩未具營利事業條件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07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4163733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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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按摩,如經查明未具備營利事業條件,其房屋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