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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對稀釋天然果蔬汁之詮釋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5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33088號 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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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條例第5條第10款但書(編者註:現行條例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稀釋天然果蔬汁飲料品,除應含有天然果、蔬汁之外,可添加糖、鹽、食用有機酸、維生素C及粘稠劑,但不得添加香料、色素等人工添加物或稀釋天然果蔬汁國家標準禁止之其他食品添加物及含有咖啡因成分之食品。
(本部111年5月31日台財稅字第11100516380號令廢止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