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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進口外胎具鯡骨面紋專供農耕機使用者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4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50452400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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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報運進口外胎側面規格無「AG」(即AGRICULTURAL之縮寫)標示之農耕機用胎,如經進口地關稅局查明其外胎具鯡骨面紋,係專供農耕機使用者,可依貨物稅條例第6條第3款規定免徵貨物稅,惟該項進口資料應通報進口商所在地稽徵機關追蹤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