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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遺產分割協議書納稅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4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2179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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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遺產分割協議書,如包括不動產分割在內,且係持憑該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者,該協議書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核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價值之1‰,貼用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