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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巡迴醫療服務車有特殊設備標幟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61 年 08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726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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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各縣市聯合服務巡迴醫療服務車,既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並專供免費濟助貧困醫療之用,准予比照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免徵使用牌照稅。
(法規內容已依據103年12月15日台財稅字第10304046280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