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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2 12:5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經法院裁定交付強制管理之土地其納稅人之核釋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9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6932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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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院裁定交付強制管理之土地,管理人於管理期間無收益者,其應課徵之地價稅,依規定免由管理人代為繳納。該地價稅之課徵對象,仍應以土地稅法第3條規定之納稅義務人名義發單核課。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