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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經法院裁定交付強制管理之土地其納稅人之核釋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9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6932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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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經法院裁定交付強制管理之土地,管理人於管理期間無收益者,其應課徵之地價稅,依規定免由管理人代為繳納。該地價稅之課徵對象,仍應以土地稅法第3條規定之納稅義務人名義發單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