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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水利會受託代辦工程以自己名義所訂之工程契約書應貼花
公發布日: 民國 68 年 08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585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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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田水利會接受○○縣政府委託,義務代辦農地重劃區農田水路工程,其以該農田水利會名義與營造廠商簽訂之工程契約書,係屬承攬契據性質,稅法尚無免稅之規定,應依法由立據人按金額1‰貼用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