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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郵局取得兼供免稅及應稅業務使用之房屋按面積比例徵免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1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40457663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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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各郵局房屋,兼供免稅及應稅業務使用,其契稅仍應按其實際使用面積比例核定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