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貴廳函送「研商統一房屋標準價格評定方法」會議紀錄內,研商結論第(四)項附帶建議房屋之圍牆免予課徵房屋稅等案,核復如說明。說明:二、茲就建議事項分別核復如下:(一)關於房屋之圍牆及不附屬於房屋之露天游泳池,不予課徵房屋稅,以簡化稽徵作業。(二)室外太平梯係屬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之課徵對象,應依法計課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