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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箱型冷氣機不併課房屋稅
公發布日:
民國 60 年 03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144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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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房屋稅條例第
3
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關於箱型冷氣機,係活動式設備,自未便併計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