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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銀行定期存單可設定質權作為外銷品原料記帳擔保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1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2024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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ÍÍ公司申請以ÍÍ銀行壹年期定期存款存單設定質權,作為外銷品原料貨物稅記帳擔保,可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