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證券業買賣報告書及對帳單非屬應稅憑證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05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068282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主旨:證券業受託買賣有價證券製作買賣報告書及對帳單,係屬證券買賣成交單或契據性質,非屬現行印花稅法課徵範圍之憑證。說明:二、證券業受託買賣有價證券製作買賣報告書及對帳單,係屬證券買賣成交單或契據性質,非屬現行印花稅法課徵範圍之憑證,應免徵印花稅。是以,證券商辦理融資融券業務,於買賣報告書內縱載明收取之利息及手續費,依上項規定仍應免徵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