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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07 20:5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工廠油槽等專供機械設備用之建築物非房屋稅課徵對象
公發布日: 民國 58 年 03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發第291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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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之油槽、糖槽、水泥槽、煙囪、鐵塔、磚窯等專供機械設備用之建築物,依照房屋稅條例第23條規定尚可認為非房屋稅課徵之對象。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