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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工廠油槽等專供機械設備用之建築物非房屋稅課徵對象
公發布日:
民國 58 年 03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發第291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工廠之油槽、糖槽、水泥槽、煙囪、鐵塔、磚窯等專供機械設備用之建築物,依照房屋稅條例第
2
、
3
條規定尚可認為非房屋稅課徵之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