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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外銷貨物稅免稅照遇火焚燬仍可核明後全額沖退
公發布日:
民國 59 年 0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發第2144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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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外銷貨物稅免稅照遇火焚燬,係屬人力不可抗拒之災害,與稅照遺失情況不同,稅照內列貨物如確已出口,廠商將該項稅照「字號」「品名」「種類」等以及焚燬之日期、地點,報由該管稽徵機關核明後,全額沖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