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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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應稅貨物陳列於非特定之展覽會場不得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54 年 10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發第0772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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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陳列各機關學校及營業場所展覽之貨品,既非參加特定之展覽會場展覽,自未便准依貨物稅稽徵規則第
168
條(編者註:現行
規則
第
80
條)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