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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應稅貨物陳列於非特定之展覽會場不得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54 年 10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發第0772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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ÍÍ公司陳列各機關學校及營業場所展覽之貨品,既非參加特定之展覽會場展覽,自未便准依貨物稅稽徵規則第168條(編者註:現行規則80條)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