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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警察局高空號誌維修工程車如有特殊設備及標幟者免徵使用牌照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1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193246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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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購置專供公共安全使用,以維護交通秩序之高空號誌維修工程車,如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准予免徵使用牌照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