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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游泳池水療場所非屬娛樂稅課稅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8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2045534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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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主旨:游泳池及水療(SPA)場所,非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應免予課徵娛樂稅。說明:二、具娛樂設施之游泳池、水療(SPA)場所及飛鏢投擲是否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核屬事實認定,請本於職權自行查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