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1.28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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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警察機關救護車供救災急救用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68 年 11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844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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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警察機關所有(編者註:現改隸屬消防機關所有)之救護車,如具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供作救災及民眾緊急傷患救護使用,可准免徵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