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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耗料標準未核定前准具結依所報耗料數量採購免稅原料
公發布日: 民國 53 年 10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發第727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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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製應稅貨物廠商在其採用應稅原料之數量標準未奉核定前,可先行具結暫依該廠所報耗料數量免稅採購,俟耗料標準核定後,再憑退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