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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電信承受政府作價投資之房屋核屬買賣性質應課契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3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188724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行政院
85
年
1
月
30
日研商電信
3
法通過後相關預算之籌編事宜會議,其會議紀錄研商結論(三)「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作價原則及計價標準;同意……就現有資產作價投資一家百分之百公股之公司。」故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承受政府作價投資之房屋核屬買賣性質,依契稅條例第
2
條規定屬契稅課徵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