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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應稅貨物不論出售、贈與或無償貸與均應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54 年 1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發第1035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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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稅貨物不論在國內出廠或由國外進口,如不合法定免稅規定,不問「出售」、「贈與」或「無償貸與」,均應依法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