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產溶劑油非供溶劑使用者,免徵貨物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7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70451495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國內油氣類產製廠商產製之溶劑油,除現行貨物稅相關法規已有規定者外,其內含石油系列之某種單一化學成分純度達到95%以上者,免徵貨物稅;內含石油系列之某種單一化學成分純度未及95%之溶劑油,如買受人係直接用戶作為自用生產原料,並取得經濟部工業局證明確非供溶劑油使用者,亦免徵貨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