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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定九十二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臺幣與人民幣之折算率為四.一六比一。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3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3045097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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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九十二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臺幣與人民幣之折算率為四.一六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