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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特別股及非境內之個人或營利事業得適用獎參條例之股東投資抵減。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0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1045554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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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稱之「個人」或「營利事業」,包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同條項所稱民間機構因創立或擴充而發行之「記名股票」,包括普通股及特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