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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華航CI611班機空難事件罹難者配偶及直系親屬九十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5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1045381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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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華航CI六一一班機空難事件罹難者之配偶及其直系親屬九十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之規定。
公告事項: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華航CI六一一班機空難事件罹難者之配偶及其直系親屬九十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准予延長至本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