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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補充核示凡經收錄於八十九年版稅捐稽徵法令彙編內,屬前臺灣省政府財政廳或前臺灣省稅務局發布之函釋,均可援引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2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0045563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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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本部八十九年十月十九日台財稅第八九○四一四○五九號函示,凡經收錄於八十九年版稅捐稽徵法令彙編內,屬前臺灣省政府財政廳或前台灣省稅務局發布之函釋,均可援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