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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捐贈其投資之股票應按捐贈股票之帳載成本認定捐贈金額。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1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089045799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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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捐贈其投資之股票,應參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十五條之一第一款規定,按捐贈股票之帳載成本認定捐贈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