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機關、事業及團體依規定重新計算退職所得後續相關作業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1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089045736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核釋機關、事業及團體依本部八十九年二月二日台財稅第○八八○四五一四八三號及第○八八○四五一四八四號函規定,重新計算退職所得後續相關作業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