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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受處分人死亡應先查明有無遺產再行依法處理
公發布日: 民國 64 年 07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第1734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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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海關緝私條例之受處分人死亡,其應繳之罰鍰,仍應先查明受處分人有無遺產,再行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