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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沒入漁船後發現部分船體與登記不符應查明實情依法處理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11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第82051042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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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主旨:關於××及○○漁船,經處分沒入追扣到案時,發現部分船體、主機與航政單位登記資料不符乙案,請貴總局查明實情,本於職權依法處理。說明:二、本部73/07/06台財關第19571號函所稱「扣押之運輸工具」,係指依海關緝私條例第18條「依本條例應受或得受沒入處分,海關得予以扣押」之運輸工具而言。本案系爭不符船體及主機,如非本部上開函令規定之扣押物,應不適用上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