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5.02 11:32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依法應補徵之關稅金額在200元以下者免予徵收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0930055520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為簡化稽徵業務,提升稅款徵課作業效益,依關稅法規定應補徵之稅款,金額在新臺幣200元以下者,免予徵收。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