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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保稅工廠進口錄影帶供產品使用說明並附裝於成品出口者可保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12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第78042297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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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工廠進口已錄製之錄影帶供作產品之使用說明,附裝於該成品出口者,准依進口保稅物品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