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6 21:51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保稅工廠於保稅範圍外經營外銷業務准按外銷品沖退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0 年 03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第1271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經海關接管為保稅工廠之廠商,於保稅工廠範圍以外經營外銷業務,而於出口報單上報明:「出口成品非屬保稅工廠加工之產品」及原料進口商與成品製造廠者,准按一般外銷品規定辦理沖退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