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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示本部曾專案核准廠商申請復運進出口免稅案件清表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1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091055074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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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財政部曾專案核准廠商依據關稅法第47條、第48條(編者註:現行法第52條、第53條)申請復運進出口免稅案件清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