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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營事業機構派駐國外人員返國攜帶自用物品不能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10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第2338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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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派赴中沙合資朱拜爾肥料公司工作人員任滿返國,攜帶自用物品,請准依「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申請免稅一案,核其性質非屬關稅法第26條(編者註:現行法第49條)第3款規定之免稅範圍,未便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