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海關經辦之進出口貿易統計及所收各項稅捐金額一律計算至元為止
公發布日: 民國 60 年 12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第2020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奉行政院本年(編者註:60年)11月30日台60財11635號令開:「一、
60年11月17日(60)台財關字第19629號(編者註:不附該函)呈為海關經辦之進出口貿易統計及徵收與代收之各項稅捐其金額擬一律計算至元為止,並擬自61年1月1日起實施,報請核示一案。二、經提報本年11月25日本院第129次會議決定:『准予照辦』」。